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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制度_发票,财务部,丢失,作废,责任

2011-10-12 9:17:54 来源:范文网 【 】 阅读次数:

导语: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发票办理轨制
 
   
1、各部分对发票履行专人办理,领取发票由专人当真,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办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2、不准转借、让渡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法则用处利用。
3、发票启用前,应先盘点,如出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题目,应整本退回。
   
4、填开辟票时,应按次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正、完好,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标记封项;撤除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撤除”字样。
   
5、严禁超范畴或携往外市利用发票;严禁捏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交易、拆本和单联填写。
6、开具发票后,如产生销货退回环境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撤除”字样或获得对方有效表明。
7、利用发票的部分和个人应妥帖保管发票,不得迷失;如发票迷失,应于迷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8、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别法则,按有关响应的法则履行。
9、如因发票办理不善而产生税务部分罚款,公司将直接究查有关部分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10、公司内部利用的各种单子参照本轨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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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发票   财务部   丢失   作废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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