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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 银监发〔2008〕84号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_并购,评估,贷款,交易,还款

2011-9-26 10:32:29 来源:范文网 【 】 阅读次数:

导语: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各银监局,开辟银行,各国有贸易银行、股分制贸易银行:
为典范银行并购贷款行动,进步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本领,加强银行业对经济布局调整和资本优化配置设备摆设的赞成力度,保存经济安稳较快成长,增进行业整合和财产进级,我会订定了《贸易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指引》。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变关照以下:
1、允许符合以下前提的贸易银行法人机构展开并购贷款交易:
(一)有健康的风险办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吃亏专项筹办富裕率不低于100%;
(三)本钱富裕率不低于10%;
(四)平常筹办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 有并购贷款尽职查看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符合拢述前提的贸易银行在展开并购贷款交易前,应根据《贸易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指引》订定响应的并购贷款交易流程和内把握度,向监禁机构报告后履行。
贸易银行创办并购贷款交易后,如产生不能连续满足以上所列前提的环境,应傍边断办理新产生的并购贷款交易。
2、贸易银行要深切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根据依法合规、谨慎策划、风险可控、贸易可连续的原则自动稳妥地展开并购贷款交易,要在构建并购贷款周全风险办理框架、有效把握贷款风险的根本上,满足公道的并购融资需求。
3、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贸易银行并购贷款交易的监督办理,按期开显现场查抄和非现场监禁,发觉贸易银行不符合并购贷款交易创办前提或违背《贸易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指引》有关法则,不能有效把握并购贷款风险的,可依占有关法律标准采纳责令贸易银行平息并购贷款交易等监禁办法。
请各银监局将本关照转发至辖内各都会贸易银行、农村贸易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股银行。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贸易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典范贸易银行并购贷款策划行动,进步贸易银行并购贷款风险办理本领,增进银行业刚正竞争,加强银行业竞争本领,保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当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办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银行法》等法律标准,订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贸易银行是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银行法》建立的贸易银行法人机构。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经过议定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法以兑现归并或实际把握已建立并连续策划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动。
并购可由并购方经过议定其专门建立的无其他交易策划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贸易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付出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第五条贸易银行展开并购贷款交易该当遵循依法合规、谨慎策划、风险可控、贸易可连续的原则。
第六条贸易银行应订定并购贷款交易成长计谋,包括但不限于明了成长并购贷款交易的目标、并购贷款交易的客户范畴及其紧张风险特征,以及并购贷款交易的风险蒙受限额等。
第七条贸易银行应根据办理强度高于其他贷款种类的原则建立响应的并购贷款办理轨制和办理信息系统,确保交易流程、内把握度以及办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把握并购贷款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评估

第八条贸易银行应在周全分析计谋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策划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根本上评估并购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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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并购   评估   贷款   交易   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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